《“十四五”推进云南省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试点示范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十四五”推进云南省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十四五”推进云南省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云南省智慧交通行动计划(2021—2022年)》《云南省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我省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建设,促进交通新经济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把握交通强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的决策部署,以促进交通、电子、通信、汽车等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建设车路协同的道路基础设施和自动驾驶应用场景,构建智慧交通、智能汽车、智慧出行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打造全省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和出行服务智能化试点示范。
(二)建设原则
1. 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强化顶层设计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车路协同自动驾驶技术、标准、应用、制度、政策等建设,开展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优化。
2. 协同推进和跨界融合。促进政府部门、高校院所和产业界通力协作,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同步建设和无线电频率报批。支持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作,加强技术共享、平台互通、系统互联,构建优势互补的融合发展新格局。
3. 创新驱动和应用先行。统筹开展车路协同、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车辆控制、信息交互等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产业化技术研发,推动全省试点路段车路协同和自动驾驶专用道路建设,突出示范引领,以应用促创新,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
4. 兼容开放和安全可控。优化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的配置,建立相关技术标准,建设可扩展复制的新型基础设施。加强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安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完善“人、车、路、云”协同管理安全机制,确保系统运行安全与网络信息安全。
(三)主要目标
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智慧交通等产业为基础,打造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以高精地图、C-V2X(蜂窝车联网)、边缘计算、交通综合信息平台、云控平台、自动驾驶等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测试验证为支撑,建设开放、共享、绿色、安全的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示范,形成产业集聚。
1.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化。对综合交通重要基础设施进行5G、感知网络、高精度位置服务网络、基于BIM(建筑信息模型)+GIS(地理信息系统)的高精度地图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基于CIM(城市信息模型)的智慧交通平台。提高5G通信网络覆盖、规划建设北斗卫星地面增强站、LTE-V2X(无线信息交互技术)、5G-V2X(基于5G的车辆信息交换)路侧单元,实现交通道路通信设施、视频监控设施、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标线等互联互通,具备路网全域感知能力,满足车路网协同和高级别自动驾驶测试与应用需求,建设规模化数字基础设施。
2. 形成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示范引领。组织实施不少于50公里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项目,形成科学完整的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解决方案,带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交通云、汽车电子等产业快速发展。依托云南高原山地特征,开展特色自动驾驶测试示范,形成高原山地自动驾驶场景库及测试规范,构建涵盖智慧交通、信息服务、安全保障等综合应用体系。
3. 掌握一批集成创新技术。在车路协同、物联感知网络、高精度地图、C-V2X、边缘计算、自动驾驶仿真测试、安全防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创新,培育一批标志性产品,建设标准规范及知识产权服务,形成能够支撑自动驾驶(L3级及以上)的技术创新体系。安全技术支撑手段取得突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4. 建成产业生态集聚区。整合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物流、生态等要素,培育一批行业骨干及领军企业,构建覆盖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产业链各个环节以及各类应用场景的测试验证体系,打造云南省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产业集聚区。
到2025年,全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得到升级,智慧交通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应用模式不断拓展,逐步实现高级别自动驾驶商业应用,L4级别智能车辆在特定领域开始试运行,车路协同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力争建设成为国家级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产业集聚区,以自动驾驶示范为引领的交通新经济业态初步形成。
二、建设内容
将车路协同纳入云南省智慧高速公路及智慧城市建设工程,通过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丰富应用场景,形成汽车、电子、信息通信和道路交通运输等深度融合的产业形态,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探索一套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云南方案”。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一)建设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
1. 建设高速公路开放路段。建设面向高速公路及复杂交通环境的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等技术应用开放路段(试点示范路段名单详见附件),路段涵盖桥梁、隧道、主干道、匝道、服务区等构筑物,建设自动驾驶汽车开放道路,提供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真实环境。
2. 建设测试服务和示范运营平台。建设真实工况实时测试系统,为被测车辆提供实时道路信息服务,进行测试结果研判,同时监测车辆安全状态;建设自动驾驶监管与运营服务平台,为各类自动驾驶车辆的商业化运营提供综合服务。
3. 建设多场景、多领域的自动驾驶试点示范。建设无人物流、L4级自动驾驶车辆、无人驾驶特种作业车辆、应急指挥及救援应用、交通运行控制系统等多个场景,开展车辆主动安全控制和道路协同管理。充分利用高速公路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门架资源融合5G微基站、边缘计算单元,推进车路协同设施建设,丰富车路协同应用场景,拓展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模式。
(二)构建规模化数字基础设施
1. 建设支持自动驾驶的通信网络。推动5G商用、LTE—V(基于蜂窝通信网络的通信物理层协议)车联网、MEC(多接入边缘计算)的LTE网络(新型网络架构)等前沿智能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应用。升级云南省高速公路专用通信网;建设高速公路沿线5G网络覆盖;建设千兆光纤网络;实现基于MEC的LTE网络改造。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边缘级、区域级、地区级部署,建成满足自动驾驶与智慧交通要求的路网通信环境。
2. 建设物联网感知网络。将无线通信、移动终端、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定位、GIS等技术综合应用于路侧信息的采集、管理、查询与应用服务。部署C-V2X网络、路侧单元和高速公路信息化设备等设施,对高速公路沿线传感设备进行整合,实现高速感知全覆盖。构建支持L3、L4的车路协同环境,提供低延时宽带无线通信,开展车路信息交互、风险监测预警、交通流监测分析等辅助,提供恶劣天气下精准气象感知及预测服务。
3. 智能路侧感知设施建设。在路侧部署道路监控摄像头、
雷达、路面传感器、交通气象传感器等设备,实现交通信息、道路状况的全面感知。部署车道级可变信息标志及分车型可变限速标志,实现道路精细化管控。部署RSU(路测单元)路侧通信和控制设备,实现路侧信息与OBU(车载单元)车载终端的极低延时通信、感知数据与控制信号的本地融合与处理。
4. 建设高精度位置服务网络。鼓励通信运营商等市场主体在重点应用示范路段构建边缘计算能力,建设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基准站,形成覆盖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分米级、厘米级及事后毫米级的高精度服务基准站网络。通过5G、LTE—V等无线电通信链路为自动驾驶提供道路及路口快速定位、路径分析等高精度定位综合应用服务。
(三)搭建交通综合信息平台
构建全息感知的智慧高速公路,提升路侧设施物联和中心互联的能力,构筑“人-车-路-云”全域数据感知的车路协同体系。
1. V2X综合管理平台。建设CIM基础平台,将城市道路设施、市政设施、通信设施、感知设施、车辆等数字化,并接入统一平台管理。搭建具备智能道路感知、智能车辆管控、智能设备管理、智能信息发布等能力的V2X综合管理平台,为路侧设施、车载终端、第三方车联网应用/平台提供高并发接入、实时计算、应用托管、数据开放等服务,通过跨平台互通实现与交通管理、安全、应急、地图导航等平台双向交互,形成一呼多应的互联机制,实现全面感知和交通大数据互联互通,构建高效、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2. 专用通信网。在公路沿线RSU设备处设置专用通信设备,与站级的相关通信设备组成具有自愈功能、低延时的车路协同专用通信网络,提供车路协同专用传输通道,实现与路端数据无缝连接。
(四)建设公共服务支撑平台
1. 基础云平台。建设私有云平台,提供车路协同大数据中心所需的计算、存储、网络、镜像、认证和其他管理功能,解决虚拟资源、业务资源、用户资源、多种虚拟化平台的集中统一管理的需求。
2. 云控平台。构建动态交通信息和静态路网信息的可计算路网模型,对路网数据进行融合分析、研判决策、AI事件预警,支撑交通态势分析、交通预测、全路径诱导及事件预警、准天候辅助通行、匝道分合流区诱导及事件预警、隧道安全诱导及事件预警。
3. GIS云平台。实现微服务和虚拟化部署空间地理信息系统,支撑空间地理数据的存储、建模、处理与分析,跨平台提供二三维一体化的服务发布、管理与聚合,多终端一体化提供Web(全球广域网)端应用,专题图制作、三维可视化、分布式空间分析、大屏展示等。
4. BIM云平台。根据BIM存储、语义、传递、交付等标准,建立BIM参数化构件库和参数化建模软件,提供BIM建模、发布、渲染、三维可视化、数据共享交换等,实现BIM模型全生命周期参数化流转和维护。
(五)完善标准体系建设
1. 统筹推进标准化建设。集成省内信息通信、汽车电子、交通管理等资源,推动全省车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支持法人、组织和个人参与车联网相关的各类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研制,积极培育团体标准,鼓励争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2. 增加标准有效供给。聚焦车联网信息通信、智能车辆系统、智能安全系统、智能道路系统、智能交通设施、智能支撑系统、安全应急处置、行业营运体系等,围绕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代码和安全监管、电子标识、道路交通管理、C-V2X、边缘计算、信息安全、窄带物联网等完善标准制定。
3. 实施标准领航工程。支持省内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标准研制项目库,参与制定国家、国际标准,抢占行业话语权,填补相关领域标准的空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六)强化安全保障机制
1. 完善安全保障机制。以产品和系统的运行安全、网络安全、无线电安全和数据安全为重点,构建无线通信网络、车路协同数据的全要素安全检测评估体系,开展安全能力评估。
2. 增强安全技术能力。推进数据管理、网络通信、云控平台、终端系统等系列安全产品和安全仿真测试工具研发。建立可靠的C-V2X信息安全认证和防护体系,推进智能网联与车路协同的安全可靠密码研究与应用。
3. 建设安全服务支撑体系。提升隐患排查、风险发现和应急处置水平,建设集在线监测、漏洞检测、入侵检测、多层防御、态势感知和大数据分析于一体的安全监测平台,增强行业安全保障服务能力。
三、应用场景
构建车路协同应用场景,主要包括智慧出行、智慧物流、智慧服务区、园区内自动驾驶运输、自动驾驶特种作业、自动驾驶货运专用通道等。重点应用场景包括:
(一)匝道安全提升场景。在匝道合流区,设置对主路外侧车道车辆超速、主路和加速车道存在违停、匝道出现大货车和主路车流量大等安全隐患的预警,利用智能边缘设备检测高风险事件,通过I2V(无形可视化技术)消息预警,降低合分流区碰撞风险。
(二)隧道诱导和安全行驶场景。部署隧道诱导和安全行驶场景,实现进出隧道口异常车辆预警、隧道内弱势交通参与者预警、隧道内二次事故预警、隧道内道路施工预警、隧道口低能见度预警、隧道内灾害预警、隧道内拥堵预警等场景,有效降低事故率。
(三)全天候辅助通行场景。通过车路协同预警、诱导服务,实现特定恶劣气象条件下车辆的安全通行,提供路面异常情况预警(结冰,积雪,积水检测)、危险路段预警、局部气象预警(团雾,雨,雪,风)、二次事故预警、逆行/异常车辆行驶预警、可变限速、道路车辆目标感知播报、道路施工提醒、前方拥堵提醒等服务,降低事故率和拥堵时长,提升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
(四)高精导航应用服务场景。通过边缘计算实现高效的路况刷新,将路况刷新降低到分钟级以下,使公众掌握实时路况,更高效规划行驶线路。通过应用车道级的高精度定位技术为公众提供延伸服务,如基于车道识别驾驶行为是否合理,提示用户不可长时间占用超车道、不可在快车道上行驶过慢等。
(五)车路协同系统智能控制与测试评估场景。构建智能车路协同测试系统,涵盖虚实结合的量化测试评估、智能控制技术、测试验证技术等。
四、实施步骤
依据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条件,采取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步骤,分阶段建设: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结合《云南省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指南(试行)(2022年版)》,协同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硬件设备供应商、网络运营商、软件开发商、自动驾驶汽车供应商、交通运输企业、科研院所等,编制完成车路协同系统建设方案。完成交旅融合、封闭测试场、开放和半开放自动驾驶园区试点应用项目的方案和初步建设。
第二阶段:建设阶段(2022年9月至2024年6月)。根据试点项目的建设进度,完成智能路侧基站布设、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中心、支撑系统及相关平台建设。完成交旅融合、封闭测试场、开放和半开放自动驾驶园区项目建设和试点示范工作。
第三阶段:前期测试(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试点项目主体建成后,在选定的示范段进行测试,此阶段测试对外开放,鼓励具备技术、设备的厂家参与。
第四阶段:运行测试(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确定车-车、车-路和车-云之间的数据传输带宽、传输时延等技术指标能够满足车路协同系统的使用要求,应用场景达到相关指标。采用不低于L3级自动驾驶车辆,对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功能进行验证。
到2024年年底,完成园区内自动驾驶先导示范应用;到2025 年底,在试点高速示范路段实现车路协同自动驾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云南省智慧交通车路协同应用示范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并落实各部门责任分工,协调建设主体与运营主体,加强政企协同与联动,确保系统间互联互通、应用场景功能一致。打通跨行业数据壁垒,促进交通、安全、应急等政府监管平台数据接口开放。围绕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等相关产业,培育发展车联网产业生态。定期开展车路协同应用示范建设协调会。
(二)加大财税支持
统筹财政资金渠道,发挥发改、工信、科技、交通等各类专项资金作用,将加快车路协同示范创新建设纳入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统筹推进车路协同相关技术开发和成果转换等工作。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智慧交通产业生态创新发展。创新金融方式,为封闭测试场逐步建设完善、运营业务拓展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打造创新生态
围绕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关键共性技术,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创新资源,协同开展技术研发和攻关,推进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建立车联网产业地图,引导建立完善产业链条,构建上下游融合发展体系。部署实施高原山地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科技专项,为实现我省车路协同自动驾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标准化体系建设提供科学、高效、系统理论与技术支撑。积极对接国家无线电频率等相关资源,推动技术创新平台、产业创新中心、示范基地、车路无线电产业等重大项目在云南落地。
(四)培育优势企业
加快集聚技术、资金、市场、人才等资源,全方位提升企业研发设计、测试研制、生产制造和运营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的“隐形冠军”企业,重点培育一大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五)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国内一流的自动驾驶、车联网相关人才,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团队和专家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推动学科建设和专业布局,建立跨学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多学科交叉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立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供应单位长效供需协调机制。
(六)加强安全保障
建设安全监测机制,提升隐患排查、风险发现和应急处置水平,推动重点相关单位形成长效工作模式,提升行业安全保障监管与服务能力。严格落实自动驾驶测试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业务安全等方案及实施细则。建立可靠的车路协同安全身份认证和防护体系。
(七)完善通行费定价机制
完善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路段通行费定价机制。适时研究将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路段新增的建设投资部分纳入示范路段的通行费测算依据,吸引多元化资本投资,充分发挥示范效果和带动效应,促进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