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要求,11月9日下午,楚雄州检察院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邀请企业界代表共商如何发挥检察职能,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楚雄州政协副主席、州工商联主席蒲涌,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倪志文,州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孙丹润出席会议。楚雄昇源实业有限公司、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公司、楚雄州安岳商会、楚雄州广安商会、楚雄州湖北商会、楚雄州湖南商会、青年企业家商会等9家企业代表应邀参加会议。楚雄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普赵辉及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楚雄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蔡永明主持座谈会。楚雄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光俊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楚雄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倪志文,州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孙丹润分别进行发言。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楚雄州检察院发布了《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
企业家代表发言
参会领导和民营企业家代表进行了发言,对楚雄州检察院迅速行动,出台制度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并对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建议。表示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依法诚信经营,抓住机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楚雄经济社会发展。
楚雄州政协副主席、州工商联主席蒲涌作讲话。
楚雄州政协副主席、州工商联主席浦涌作了讲话,希望全州检察机关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花更多时间、下更大力气关心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进一步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同时也希望民营企业家们能够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守法经营,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奋力谱写新时代彝州民营经济发展新篇章,为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楚雄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普赵辉作了讲话,讲话指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对全州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检察职能,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普赵辉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楚雄州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找准检察工作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切入点,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重点监督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裁判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方面是否存在错误,强化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财产权益类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积极拓展法律服务渠道,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及时办理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法治化水平,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要落实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坚决防止选择性司法,保护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激发活力,促进创新发展。
四、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既充分履行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又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做到既认真履行职责,又要防止和克服就事论事、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坚持深入查办案件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并重,强化规范司法意识,严禁干预发案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涉经济犯罪案件,不该封的账号、财产一律不能封,不该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律不采取,防止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合力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整合执法司法资源,充分发挥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作用,全面把握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从民营企业、工商联及商会工作人员中选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普赵辉号召民营企业家们要务实精干、艰苦奋斗,拓宽视野、创新创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共同担负起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的使命。对企业家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普赵辉表示,将认真整理归纳,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
楚雄州检察院发布《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
近年来,楚雄州检察机关把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根植于司法办案工作中,努力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经营并举并重。《工作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楚雄州检察机关将以规范、管用的长效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办案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楚雄检察行动迅速
为楚雄检察打call!
检察官小哥哥
为我们解读十条《工作意见》
来源:楚雄州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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